发布时间:2018-12-27 14:36:44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招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将通过招标、议标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轴流风机公开招标公告的采购及相关服务。
在此我们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前来投标。
本次招标项目开标将于2018年1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办公楼西侧接待中心举行。相关信息如下:
1、企业地址:山东聊城开发区鲁西化工工业园
2、招标机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3、招标详细地址:集团总部办公楼西侧接待中心院内二楼西侧会议室
4、联系人:赵静(13563507698)
5、技术支持:王浩(13780732085)、李文忠(13562088366)、靖庆峰(18865102178)
6、传真:0635-8871801
7、邮编:252000
8、邮箱:zhaojing@lxhg.com
名称:鲁西集团己内酰胺项目二期工程
招标人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聊城开发区鲁西化工工业园
电话:0635-3485220
联系人:赵静 王浩 李文忠 靖庆峰
交货期:自报最短交货期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付60%,同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运行3个月无质量问题付30%,10%质保金运行一年无质量问题30天内一次付清。
投标有效期:30天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资格标准:
1、投标方近三年内销售过同类或近似设备,并有良好声誉。
2、投标方有备件库和售后服务人员。
3、投标方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 投标单位概况;
②投标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和制造商的营业制造复印件;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制造商授权书;
⑤消防局证明、消防设施制造型式检验报告等有关资质证明;
⑥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认证证明;
⑦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附合同书及业主联系电话;
⑧其他文件
8 投标报价:向甲方提供合同范围内设备及服务,包括工具使用、材料、指导安装、运输、保险及其它费用等。
9 施工方式:甲方施工现场
10质量保证期:设备正常投入运行使用 12个月。
11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方需在竞标前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作为投标保证金,以招标方账户收到资金或有效确认文件为准;为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参加投标单位开标前一天交纳投标保证金,未能收到保证金或有效确认文件,则视为弃标。招标方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将保证金退还给未中标方;中标方的保证金存于招标方,同时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招标过程中如投标方违反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将扣除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形式:公对公账户电汇(电汇汇款后,招标日请到鲁西化工总部科技楼三楼财务处领取缴款收据后到招标地点招标)。
开户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聊城市振兴路支行
账号:1611002309022105955
附件名称 | 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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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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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10400031219 | 轴流风机 | YWF2D-300S 380V | 1 | 台 | YWF2D-300S 380V |
23210400031220 | 轴流风机 | FA-500 | 2 | 台 | FA-500 |
23210400031218 | 轴流风机 | GAP-160 | 2 | 台 | GAP-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