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03 14:26:44
调节阀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LXHG-CGLXH-06-20180901
签订地点:山东聊城
签订时间:2018 年 月 日
甲方(买受人):聊城鲁西化工物资有限公司
乙方(出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
议如下: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价格:
第二条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严格按第一条款的规格型号、数量和要求进行生产、供货和验收,产品质量标准
按型号参数执行,并对使用质量负责。具体参数:。
第三条包装方式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采取木箱或纸箱,或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包装方式,货物的包装应适合长途运
输,防止因受潮等因素使货物受损,包装物不回收(回收或者不回收)。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及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免费送货至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西工业园,合格证、送货清单(
加盖公司印章一式叁份)等相关资料随货同行。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第一、第二条款的相关要求在甲方现场由甲方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
三方)进行验收。
到货产品需要双方现场进行确认的,乙方须指派人员7日内到甲方现场进行现场验
收确认。如前述限定时间内,乙方没有指派人员到达甲方现场的,依甲方出具的验收
结论为准。经验收,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影响甲方使用的,甲方须在验收后七日内书
面通知乙方进行换(退)货处理,经乙方处理,仍达不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履行。
到货验收仅对产品数量、外观验收,不作为最终验收结论依据,应以产品使用效
果为准。
出现质量问题,暂停付款,采购人员书面告知乙方,问题处理完毕后根据运行情
况恢复或延长付款。
第七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现汇
付款条件:正常工作日付款,节假日顺延,系统升级、故障等问题及时通告。
到货验收合格,开具16%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次月25日前付全款。
第八条交(提)货时间:
2018年9月17日前交货,交货时不通过采购人员,擅自将货物直接送到装置现场,
鲁西集团将不予结算。
第九条知识产权及保密:
1、若乙方提供的货物涉及侵犯第三方的专利、专有技术、商业秘密或商标等知识
产权时, 乙方应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任何商务信息、设计参数、技术资料及其相关数据等泄露给
任何第三方或任何个人,如乙方违反其保密义务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职业健康安全: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合同产品及其服务符合并适用国家和当地权威机构制定的职业
健康、安全和环保(HSE)方面的条例、规定、强制性协定、命令、许可以及本合同文
件的要求。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为到货之日起18个月或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以先到者为准;乙
方同意根据甲方安装及实际需要,实施多退少补,其价格按本合同单价执行;乙方无
偿为甲方提供指导安装和现场相关技术服务。
2、在质量保证期内,合同产品出现返修或更换,则返修或更换后的产品质量保证
期从其重新投入使用之日起算。
3、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或性能达不到合同及其附
件约定的任何一项技术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偿维修或更换;属甲方责任的
,乙方有义务提供同样快捷妥善的有偿服务。
4、合同产品质量不符合同约定,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不予维
修或更换时,甲方有权自行或请第三方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未
付货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5、产品经两次维修或更换仍无法达到技术附件或质量保证规定的性能,或自甲方
首次发出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产品仍未达到技术附件或质量保证规定性能的,甲方
有权扣除全部质保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6、质保期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维修并仅收取材料成本费及服务费,不得再
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未能按约定期限交货的,每延迟交货一天向甲方偿
付未到货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不能交货(合同规定到货期后30日仍未交货的视
为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须7日内退还甲方已
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逾期未退回的应当按照银行同期利
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2、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甲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并退回差价,让
步接收乙方承担自身物资价值2%但不低于500元的罚款;乙方所供产品因质量问题甲方
不能使用的,乙方负责换货,并承担调换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不是产品质量引
起的问题,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处理。
3、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①因更换该产品产生的运输、采购等直接损失。②因该产品出现的
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停车、限产及预期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
4、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或因包装不规范造成产品受损等,但不影响使用的,对受
损部分进行补偿但不低于200元。
5、乙方承诺所提供产品出现以次充好、假冒伪劣或贴牌产品,乙方向甲方支付合
同总额3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订单进行送货,需要相关产品附件及证明材料的必须随货
同行(如为进口产品,提供的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必须真实有效),每延期一天扣款合
同总额的1‰。
7、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处理。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撤销、终止:
1、对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必须另行签署协议或经双方书面认可。如一方有变
更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协商一致后签署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在变更协议盖章生效前,任何一方应保证本合同正常执行,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中
止拟变更内容所涉及的工作。
2、根据甲方使用情况或项目技改进度,如需延期送货,甲方必须在合同交货期前
(至少一周)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签订变更协议,协商解决。
3、如遇甲方生产计划发生重大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毕后自动解除。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_l_e_c_t_e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作
为本合同争议解决的最终手段,并选择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作为本合同争议的管辖法
院。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履行地: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不需要打印以电子合同网上确
认为准)。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六条廉洁保证:
1、业务策划和实施过程中,双方均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
廉洁从业责任书》。
2、任何人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对甲方人员施加影响;一经查出,取
消业务资格,并给予上一年度至今双方交易总额10%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
机关处理。
3、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甲方(买受人)索贿、受贿、吃拿卡要等经济违规行为,
拨打举报电话:党委焦延滨 手机:13963568468
纪委王福江 手机:13606350860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聊城鲁西化工物资有限公司享有甲方所采购乙方产品的质量、数量和使用情况等的
相关权力。
2、如代购销售,必须合规合法,且销售给甲方的产品价差不应超出20%,如查证
属实超过20%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超过部分的金额,且向甲方支付上一年度至今双方
交易总额10%的违约金。
3、双方约定以本合同项下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作为双方相互告知或通知的有效
方式,任何一方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承担通知
不能到达的法律责任。
4、通用备件、标准管件实行多退少补。
5、甲方委托刘小辉同志作为本合同签订代表人,联系方式:13563559287,乙方
委托为合同履行人,联系方式:
6、开票信息:名称:聊城鲁西化工物资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71500660186795P 地址、电话: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西工业园
0635-3487681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东阿县支行1611002709200040589
第十八条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聊城鲁西化工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西工业园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0635-3487681
日期: 年月日
乙方:
地址:室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日期: 年月日
附件名称 | 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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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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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50400031121 | 截止阀 | J641Y-16P-25|304 | 1 | 台 | J641Y-16P-25|304 |
46051600031122 | 蝶阀 | D341X-16C-200 | 5 | 台 | D341X-16C-200 |